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对2015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2015届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湖工教字〔2010〕41号)和《湖南工学院实习工作条例》(湖工教字〔2010〕50号)的精神,现将2015届毕业实习、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遵照执行。
1、由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毕业实习、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有关实习工作条例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制定2015届毕业实习工作计划、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工作计划与实施细则要体现毕业实习、设计(论文)过程的规范化管理,要有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毕业实习、设计(论文)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毕业实习、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时间要具体明确,包括:
(1)毕业实习安排(实习时间不少于2周);
(2)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审核与课题双向选择;
(3)指导教师安排(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按要求安排好评阅教师和外聘指导教师;外聘指导教师须将职称及学历证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4)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下达;
(5)各阶段的报告检查;
(6)毕业答辩;
(7)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审核和统计分析工作;
(8)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及总结;
(9)材料归档等。
2、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启用教学管理系统进行全程管理,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努力将论文课题与教师科研、社会需求相结合、与生产实际相结合;课题要向学生公布,做好双向选题工作,并做到每人一题。学校将教务系统中学生选题权限下放到各学院,各学院自主安排学生选题时间。指导教师提供的毕业设计课题与往年相比较重复率不能超过20%。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本,论文指导教师要悉心指导、认真把关,图表、公式、符号等均应使用国家统一标准。学校统一印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本,学生记录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中的调研、设计、实验等过程和问题,每人不少于6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记录进行评阅,教务系统中将不再录入指导过程;学生答辩时须携带工作记录本并将作为最终成绩的重要参考,记录本最后要放入毕业设计资料盒内上交存档。
4、外聘指导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无极端思想倾向;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以及相应课程(专业)的学科教育背景;
(3)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对应行业5年以上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教学能力;
(5)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应专业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5、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有条件的专业应邀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工作。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各学院应将答辩地点安排在可容纳30人以上的场所,论文类的答辩须配以幻灯片或图板展示的方式进行。
6、各二级学院要将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贯穿在整个毕业实习、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通过自查自评及时了解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7、相关电子文档可在湖南工学院网站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处下载,网页链接:http://jwc.hnit.edu.cn/xw.jsp?id=15314。所有毕业设计(论文)格式以该链接处的模板为准。
8、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上传与归档时间要求见附件。
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关键组成部分,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对照评建工作任务表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提前准备好,便于评建工作展开。从学院到教研室到教师要严格把关,步步推进,层层落实,到时间节点必须完成现阶段的工作,保证高质量的完成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教务处
201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