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期初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补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定在2015年3月28日(周六)和3月29日(周日)两天。
2、学生可在教务处首页的“通知公告”栏和教务系统里查询补考安排。如有疑问,请以班为单位及时反映到学生所在学院。
3、请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不要错过考试时间。
4、理论课程和实验类课程分别有安排(教务系统里只有理论课程安排,没有实验类课程补考安排),见附表。
附表:
教务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