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制度规定,从本学期起,原安排在法定节假日的课程教学任务,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行申请补课。
本学期已休的清明节和劳动节,学校放假通知中只对原安排在周六和周日的课要求自行补课,对法定假日的课未作说明,现明确法定假日当天或补休日的课必须补上。(本学期已休须补课的法定假日包括
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补法定假日(或补休日)的课的方法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师专区→B:课表信息→02个人调课申请,选择“部分调课”,将法定假日(或补休日)的课调到计划补课时间,并在“调课原因”中注明“补上法定假日(如‘五一节’)的课”。申请补课的时间地点须在系统中查询,以免冲突影响上课。补上法定假日课的申请不计入绩效考核中的“调停课记录”。
教务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