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与管理,规范课程教学与考核工作,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湖南工学院课程大纲制订原则意见》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编写与人才培养方案相配套的课程教学大纲、考核大纲,以便指导专业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原则
1、适应性。教学大纲的制订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对课程的基本要求。
2、应用性。通识教育课程及学科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要以必需、实用为度,要突出重点。专业教育课程要加强应用技术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内容的选择上,应把握住本学科的知识体系及特点,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和分工,以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和遗漏。
3、层次性。针对学分、学时要求不同的同一课程,根据不同教学目的、要求分别撰写教学大纲、考核大纲,以区分不同专业(或专业方向)对本课程的不同教学要求。
4、前瞻性。教学大纲、考核大纲应较好地反映本课程领域的先进成果及其发展趋势,充分体现教学改革的成果,坚持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为学生个性化学习和教师教学风格的展现留有发展空间。
二、制订范围
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基础平台、专业教育平台、实践教学模块所有课程都需制订教学大纲、考核大纲。素质和能力拓展模块学分认定按《湖南工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执行。
三、制订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大纲(教学大纲、考核大纲)的编写工作,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大纲制订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部领导、教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教师代表等。各教研室(实验室)具体负责安排编写任务,大纲制订小组对各教研室(实验室)提交的大纲进行最后审定。
2、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学科基础平台课程教学大纲、考核大纲的制订,由开课二级院部负责,并应征求相应专业对教学内容的要求;各专业若对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学科基础平台课程有特殊要求的,应主动与开课二级院部商讨,提出具体意见。
3、课程教学大纲、考核大纲的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学时数、学分、考核方式等以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4、格式编写要求
教学内容、考核内容要简明扼要,按知识点编写。教学大纲、考核大纲格式:宋体,一级标题小四加粗,二级标题五号加粗,正文五号。首行缩进2字符,行间距
5、教学大纲、考核大纲应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者内容必须一致,电子文档按“课程名”+“教学大纲”或“课程名”+“考核大纲”规则命名(如《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考核大纲)。纸质文档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由各执笔人签字,经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审核,大纲审核小组审定,二级院部盖章认可交教务处。执笔人、审核人、审定小组对教学大纲、考核大纲的内容、格式及编排负责。教务处将教学大纲、考核大纲整理汇总后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生效,最后编印成册执行。
6、教学大纲、考核大纲审定好纸质件、电子文档和汇总表请于
联系人:李治军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