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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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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5年我院 “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4号精神)和《湖南工学院2015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湖工教[2015]7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在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专升本”考务工作委员会,设考务组、监察组、巡考组、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接待组和监控组等七个工作小组。各小组分工及人员安排如下:

1、考务组

负责本次考试考务安排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考务安排、考试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组织实施工作和考试期间偶发事件的处理。

组长:教务处处长,成员: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

2、监察组

负责对本次考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和考试期间违纪处理。

组长:纪检监察处处长,成员:纪检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

3、巡考组

负责对考试过程中考场情况进行巡视。

组长:教评处处长,成员:教务处和教评处相关人员组成。

4、保卫组

负责本次“专升本”考试保卫工作。包括命题现场执勤、试卷运送安保、试卷保密室值班、考场和阅卷场地执勤等工作。

组长:保卫处处长,成员:保卫处相关人员组成。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本次考试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考场卫生、考试期间的用水用电、考试施号、医护人员安排、学生食堂用餐协调、校车安排。

组长:后勤处处长,成员:后勤相关人员。

6、接待组

负责外校领导、带队老师接待。

组长:学院办公室主任,成员:学院办公室和教务处相关人员

7、监控组

负责考场、阅卷场地的监控和录像。

组长:资产处处长,成员:教务处和资产处相关人员。

二、命题制卷

 1、考试大纲

本次考试采用2015年“专升本”考试大纲,见教务处主页。

2、命题

由考务组制订命题方案(见附件1),报“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考务组组织实施,监察组对实施过程负责监督。

为加强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命题采用全封闭过程管理,命题完成后试题密封存放在试卷保密室,开启监控,每天派人巡查,监控记录应保存备查。保密室、保密柜钥匙分由不同人员保存,启用试卷时需教务处、监察处、保卫处不少于2人在场的前提下启用试卷,并作好记录。

考试材料交接严密手续、严格程序,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3、制卷

制卷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定并采取必要保密措施,制卷全过程采用全封闭管理,监察组派人监督。所有试卷按科目、考场装袋密封;制卷完成后,废卷、印刷板纸等保密材料收集与试卷存保密室保存,考后统一销毁。

三、考务实施

本次考生565名,共计15个考场,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为40人,考试地点湖南工学院酃湖校区建工楼四、五层,考务办公室设建工楼301室。

考试时间:201559日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301630

1、考务组:负责选调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业务熟悉的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及其他需要回避的参加当年“专升本”招生考试的人员和教师不得参与“专升本”考试各项工作。每个考场配备二名监考教师,每层楼安排流动监考员一名。每一场考试监考员在领取考试试卷时由考务组随机安排考场。每场考试结束后,两名监考员同时将试卷和答卷送到考务办公室,经考务工作人员清点无误后密封。单科考试完成后,试卷应及时存放到保密室进行封存。监考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考试要求规范操作,监考员严禁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严禁中途离开考场,因未履行监考员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产生不良后果的,将按《湖南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监察组:负责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和对违纪舞弊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考试期间设置举报箱(建工楼一楼),公布举报电话。准备保密协议,督促命题及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接待组:负责合作院校领导和带队老师的接待工作。做好命题、考试、阅卷期间用车安排、为来校考试学生联系酒店,提供住宿。

4、后勤保障组:财务处准备资金;后勤处负责近600名考生的考试当天中午食堂用餐协调工作;安排值班医生一名;保证电力供应并做好断电预案,负责考试施号、负责考场清洁卫生工作,安排校车接送命题工作人员。考试当天安排校车接送监考及工作人员。

5、保卫组: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解决突发安全事件,负责保证校园安静的考试环境,负责外来车辆停放的指挥。保证考试期间教学楼考点的封闭、戒严,考试期间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30---1630,在教学楼门前司警戒线(提前准备警戒线),考生凭准考证入场,工作人员凭工作牌入内,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6、巡考组:对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巡查。

7、监控组:负责考场、阅卷场地的监控和录像,录像保存至考试结束后6个月,“专升本”领导小组书面同意后方可调阅考试现场及阅卷现场录像。

、阅卷及统分

阅卷统分工作由考务组负责安排组织,监察组负责监督。

1、阅卷

选聘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身体健康的教师组成“专升本”阅卷教师库,阅卷前考务组和监察组按专业(课程)共同随机选调阅卷教师,组成阅卷组。原则上命题教师与阅卷教师为不同人员。阅卷教师按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认真阅卷,并做好卷面分数统计,各阅卷组要对每份答卷的评阅及分数统计进行核查至少一次。阅卷过程中,修改分数必须由阅卷老师签字确认。

阅卷工作在有监控的场地进行,阅卷期间全程录像。阅卷采用全封闭过程管理,安排保卫值班,阅卷教师及工作人员戴工作牌进入阅卷场地,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阅卷场地,确保阅卷工作顺利进行,“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对阅卷工作进行检查。

2、登分、统分

登分、统分工作由工作人员录入,不同工作人员实行交叉核对,确保登分、统分工作无误。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提出查分申请,填写查分申请表,经批准后由教务处会同监察处、阅卷教师、学生共同查分,经查阅试卷确有漏改、漏统、错统情况的,由阅卷老师提出成绩更正报告,经审批后可以更正。学生对评判标准、宽严把握有异议的不予处理。分数登记汇总后,统分工作人员、考务组长、监察组长应在汇总成绩单上签名。

 

 

                     湖南工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