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已在教务系统生成。为确保2015年秋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和附件1的工作进程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做好2015年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
二、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高标准地做好本项工作。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具体职责为:
1、教务处主管教学运行副处长负责教学安排任务调整审核、多媒体教室申请表审批及处理课表异常情况。
2、教务处教务科负责教学班级合班,安排上课教室,在教务系统自动编排全校课程,发布全校大课表。
3、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院长(主任)负责核对教学任务是否正确、上课教师安排是否有误,确定不同课程的上课起始周次。
4、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核对本教研室教学任务正否正确、课程和课时是否有误,核对上课班级是否准确,提出合班意见,安排上课教师,根据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意见安排课程上课的起始周次。
5、教学秘书负责核对教学进程的准确性,修改教学进程,负责实践拆分,核对上课班级和人数是否准确,上课教师录入,汇总多媒体教室申请表,打印教学安排表经交教研室主任和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盖章后交教务处,核对课表是否准确,通知授课教师查看课表。
6、承担教学任务教师在课表开放查询期间,进入教务系统认真检查自己所上课程的课程名称、课时、上课班级、上课地点是否正确。如有误,应在查询时间内与教务处教务科及时联系并确定修改无误。
三、因教务系统是根据我院教师、教室资源来进行编排课表,课表排定后,原则上不能进行人工修改。
附件:工作进程计划安排表
教务处
2015年7月2日
附件:
工作进程计划安排表
工 作 内 容 |
完成单位 |
时间节点 |
1、检查教学安排表中课程、班级、人数、课时、上课周次的准确; 2、安排落实授课教师; 3、安排不同课程的上课起始周次。 |
各教学单位 |
7月10日前 |
1、教务系统中课程教学分合班、实践拆分和授课教师录入; 2、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提交多媒体教室申请; 3、教务秘书从教务系统导出教学安排表,交教研室主任、主管院长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存档。 |
各教学单位 |
7月20日前 |
教学安排表转成开课通知单完成课程表初排。 |
教务处 |
8月1日前 |
核对课表 |
各教学单位 |
8月8日前 |
课表开放查询,微调、定稿。 |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
8月1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