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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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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优质课程资源,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在学校教学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我院课程建设水平,学院决定自20159月起依托课程中心平台启动我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要求

1、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院在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可以教师个人或课程组形式申请立项,鼓励以课程组的形式申报。课程组成员应为该课程任课教师或实验指导老师。

2、申请立项的网络课程须为湖南工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开设的本科课程,重点建设公共课与专业基础课。网络课程的建设期为12年。

3、每位主讲教师每年度申请立项的课程为1门。对学院已立项建设的“双语”教学课程和精品(视频)课程,不再立项资助。

4、网络课程的著作权归教师所有,版权归学院所有,主讲教师须保证课程资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1、网络课程建设项目内容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课程介绍、教师介绍、学习方法、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有实验要求的课程)、考核办法、参考文献、授课实况。

2、获得批准的网络课程项目须认真开展建设,并按照要求在学校课程中心平台(网址 http://kczx.hnit.edu.cn)上发布相关内容,开展网络辅助教学活动,教务处将定期检查建设工作的进度和应用情况。

3、对审核通过的课程,学校予以立项资助。按照《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或无故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将予以撤项处理。

4、学院鼓励教师积极进行网络课程建设,对于开设网络课程的教师在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推荐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和教研教改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组织与实施

1、教务处、教评中心负责组织网络课程的建设与验收工作;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课程中心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对立项网络课程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教务处、网络信息中心将定期举行课程中心平台使用的培训与应用交流活动。

2、网络课程建设立项工作对我院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符合立项条件的教师需填写《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以课程组申报的由课程负责人填写。

3、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予以汇总,将本单位项目申请书及《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151020日之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不受理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万利利  联系电话: 67578    邮箱:1186668788@qq.com

 

附件1:《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2:《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湖南工学院网络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教 务 处

                                 201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