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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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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沙巴体育内涵式发展,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依据省教育厅《沙巴体育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2号)(附件1)文件精神,决定组织2016年度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和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并对校级已立项项目进行结题、省级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1、教研教改项目申报指南总体参照省厅通知指南精神,依据沙巴体育具体情况,

所有申报课题要围绕培养 “理论基础实、专业技术精、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来开展,课题申报者应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的新思路、新举措,为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课题申报者应从自己的教学和工作实际出发,详细思考教研项目选题,选题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性,力求为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避免高、大、空的选题出现。具体课题申报指南我们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下发。

2、本次申报按照分类限额申报原则进行,总体划分为学校评审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可直接参评省级项目)和专项类(含继续教育专项1项,出版社资助项目公共英语专项2项,除公共英语专项项目以外,省级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各申报人所属部门原则上按教学业务关系归口到相应二级学院(部),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图书馆人员、军事理论教研室、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就业指导教研室、网络中心、教评中心和教务处管理人员申报归口到教学教辅管理组,材料受理者为教务处教研科。(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2

    省高教学会教学管理专业委员会、教学评估专业委员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和省就业指导中心此次可额外推荐2-3项教改项目(不占学校指标),请相关部门有意向申报的同志与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员联系。

3、此次课题采取网上申报形式(在湖南工学院教务系统中填报)。各二级学院依据指标进行初次评审后,确定可上报项目名单。可上报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书见附件3),并打印一份与系统一致的纸质材料,经院部审核盖章后再提交教务处。

4、已有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此次不得申报新项目。具有正高职称教师的不得申报校级一般项目。

5、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此次申报的必须是教研课题,不得将科研课题当作教研课题申报。

6、主持省级教研项目自结题起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同级别项目(时间以省级结题正式文件发文时间起算),应进一步做好项目成果推广工作,鼓励申报高级别教研教改项目。

7、专项项目申报、评审归口所在二级学院(部),报学校备案;学校评审项目经二级学院(部)初评按限额向学校申报,由学校评审后予以立项。

8、此次评审采用网评和会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们将依据综合得分高低择优推荐省级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者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相关事项

12014年省级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中期报告书(名单见附件4,2015年省级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可视项目研究进度自愿填写中期报告书(见附件5)。

22009201020112012年省级立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见附件6)必须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7);2013年省级立项项目已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可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7),并附佐证材料。

3、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未上报中期检查材料或未按期结题的将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削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本年度校级、省级立项数额。

4、依据通知精神,所有截止到2011年度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和所有2013年以前立项的校级课题须提交结题报告(具体名单见附件8)(校级结题报告书格式见附件9),如不能按期结题者,可写延期结题申请报告,延期结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否则做撤项处理。撤项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研教改新课题(含规划课题)。

5、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到全省各校抽查教研教改立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望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切实作好课题研究工作,指导推广课题成果应用,迎接省教育厅的检查。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研究时间:本科教育研究项目不超过3年。

2、本次项目申报各部门要广泛发动一线教师积极参加,推荐的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无行政职务)的项目应占三分之二以上。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项目的不超过2项。

3、所有申报课题必须均为申报者原创,如与往年项目或者其他申报者项目雷同,一经发现,则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研教改(含规划课题)项目。

4、各学院(部)统一将项目申请书及电子文档、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报告书、结题材料(含佐证材料)和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0,盖好公章)及电子文档收集,201565日前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不受理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教学大楼810

联系人:樊凌衡  

联系电话;3452126

E_Mail:191089460@qq.com

 

                                  

附件1沙巴体育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2号)

附件2湖南工学院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学改革项目指标分配表

附件3湖南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4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件6本次需结题的省级教研项目一览表

附件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8本次需结题的校级教研项目一览表

附件9湖南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102016年湖南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