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毕业清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定在2016年5月16日(周一)至20日(周五)。
2、学生需在教务处首页的“通知公告”栏查询清考安排。如有疑问,请及时反映给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试的教务老师。
3、请带交费凭证和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不要错过考试时间。
4、理论课程和实验类课程分别有安排,见附表。
附表:1、2016届毕业生理论课程补考安排表
教 务 处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