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学院教研教改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湖工教[2010]45号)文件精神,请有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年立项的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此次必须递交结题材料,如因故不能结题的,需递交延期结题申请报告。否则我们将对项目予以撤项并追回项目经费;同时请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省级教研教改项目及2015年立项的省级教研教改项目依据省级文件要求做好结题及中期检查准备工作;
2、结题时,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湖南工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并附相关的附件材料;
3、请将结题材料于2016年12月15日前交至教学大楼810室。联系人:樊凌衡,内码:65181,电子邮箱:191089460@qq.com。
教务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