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期初补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定在2017年2月25日(周六)和26日(周日)两天。 2、学生需在教务处首页的“通知公告”栏查询补考安排。(因为课程有调整,所以教务系统不能查询)。学生查询相关考试课程见附表1-2(理论课程和实验类课程是分开安排的)。学生必须到指定的教室去参加考试(教务处打印了考生签名表)。考试安排如有疑问,请以班为单位及时反映到所在学院,由学院把意见反馈到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解决。 3、学生需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不要错过考试时间。 二、监考安排 1、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教师不得随意调换、变更。要提前15分钟带试卷到达考场。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不得随意走出考场,不得接听手机,擅自调换监考人员、迟到、缺监考和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将按照《湖南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到教学楼考务大厅109领取考试资料。 三、阅卷安排 1、阅卷时间: 2017年2月27日—28日,以课程开课部门为单位到109文印室统一领取试卷。 2、缺考答卷、作弊答卷一律记“0”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缺考”或“作弊”字样。 四、成绩录入安排 1、成绩录入时间:2017年3月1日-3日。 2、补考成绩只能录为“及格”(对应60分) 3、补修成绩按正常考试计(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 附表: 2、2016-2017-2学期期初补考实验类课程安排表(实验类课程)。 教 务 处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