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风建设,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17]3号)第七章对全校学生进行学业成绩预警、清查。经各学院认真清查、核实,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教务处进一步核实,上报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戴琪同学给予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七天:11月15日至11月21日。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请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地点:教学大楼1013室)。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层次 |
学院 |
专业 |
班级 |
情况 |
依据文件条款 |
1 |
戴琪 |
男 |
1450440235 |
本科 |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
环境1501 |
1、本学期学籍预警学业成绩不合格达三分之二 |
湖工政发[2017]3号文件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湖南工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