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学位〔2016〕2号)文件规定,校学位办对申请参加辅修学位学习的学生名单进行了审批,现将各专业辅修学位最终学生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一),并将三个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本学期课表附后,(见附件二),请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按程序办理辅修学位相关手续。
附件一:辅修学生名单
附件二:辅修课表1、2、3
湖南工学院学位办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