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的通知安排,定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
二、会议时间
三、会场地点
教学大楼12楼报告厅
四、参会人员
二级学院(教学部)院长、副院长、教务干事、3名教师代表以及教务处、教评处全体人员。
五、参会要求
1、与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
2、与会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教务处及时考勤。
3、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场内不得随意走动、不准抽烟、嚼槟榔、玩手机等。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将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对各分会场的会风会纪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教务处
201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