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务[2019]7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学院教研教改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湖工教[2010]45号)文件精神,请有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此次必须递交结题材料,如因故不能结题的,需递交延期结题申请报告。对于未按期结题者,我们将依据管理办法予以撤项。2016-2018年期间立项的课题可视研究进度递交结题材料。
2.纸质材料:《湖南工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成果公报(附件2)、立项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含反映成果的著作、教学方案、论文、实践效果评议材料等)一式一份。电子材料发送至相应邮箱。
3.请将结题材料于2019年3月15日前交至教学大楼812室。联系人:樊凌衡,内码:65181,电子邮箱:191089460@qq.com。
教务处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