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第二次计算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统一重新进行计算,计算流程为:任课教师填写《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见附件1),教研室进行初审,二级学院(部、中心)院长(主任)进行审核签字,汇总后报教务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具体方法见附件2中的《湖南工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2、各实习类工作量除教师自行填写表格之外,还要以教研室为单位另交实习指导老师指导课时分配表。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必须先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分配表,并审核通过。
4、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实践课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课各相关部门必须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另交实践方案,并审核通过。
5、在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表格见附件1,全职外聘教师工作量表详见附件3;兼职外聘教师工作量表见附件4(切勿搞混),所有表格包括电子版内容必须自己本人填写,工号和姓名必须与系统相对应。
6、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及时通知本部门的教师按要求计算工作量,并将本部门的教师工作量计算表格按工号排序收集装订,并统计本部门教师工作量汇总表(详见附件5),以上资料签字盖章后请于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下班前交教务处816教务科办公室,工作量汇总表电子档发邮箱:21403857@qq.com。
7、工作量的计算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教师应根据计算方法如实申报,不得虚报、错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严格履行审核职责。
教务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