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衡阳市法学会2019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现发布《衡阳市法学会2019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五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策型、应用型研究,为法治衡阳、平安衡阳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课题类型及经费资助
1. 2019年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均为委托课题。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依据《衡阳市法学会2019年法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题目申报。委托课题原则上不能改变题目,可以确定若干研究角度。
2. 经费资助:
委托课题5万元。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申请人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课题申请人一般须具有中级职称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
3. 申请人所在单位积极支持,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4. 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一个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
5. 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课题组成员应包括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和从事实务工作的专家。鼓励委托单位全程参与课题研究,鼓励开展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
6. 申请人应负责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撤销立项。
7. 课题申报时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申请书由申请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科研部门加盖公章。
四、课题实施
1. 课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衡阳市法学会组织课题评审委员会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立项。
2. 立项结果将在衡阳长安网和衡阳市社科联官网上公布。获准立项的,衡阳市法学会向课题负责人发放立项通知书。
3. 市法学会根据课题实施情况采取书面审查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课题中期检查。市法学会将适时对课题进展情况、成果应用转化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4. 市法学会对课题统一组织结项。由课题评审委员会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鉴定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结项等级分为免于鉴定、优秀、合格、不合格四类。
5. 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负责课题组成员的聘任、课题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课题成果
1. 成果形式:包括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或论文等。
2. 成果摘要:在研究任务完成后,必须提供字数3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六、完成时间
课题完成时间为3个月,从课题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到期前1个月向衡阳市法学会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延期时间不超过2个月。
七、申请时间
2019年8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申请办法
1. 课题申请人通过衡阳长安网下载《衡阳市法学会2019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及相关附件,以WORD文档的形式认真填写。
2. 课题申请人需提交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的《衡阳市法学会2019年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6份(含1份原件、5份复印件 ),并发送电子版。
邮箱:hyfx20161028@163.com,邮件标题为:XX同志2019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材料。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延安路22号市委4号楼204室
联系人:王思聪 电 话:8675031
附件:
衡阳市法学会
2019年8月13日
有申报此课题老师请将电子版申请于8月25日前发科技处邮箱,纸档于8月27日下午3点到5点统一交科技处81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