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工学院科技工作量酬金管理办法》(湖工政发〔2015〕6号),2018年立项及结题的科研项目科技工作量酬金已初步计算完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酬金分两步发放:立项年发放30%,结题年发放70%。
二、本次统计分为二部分:
1、2014年1月1日以前经费进账的项目,其科技工作量酬金的统计计算按照老文件《湖南工学院科技工作量酬金管理办法》(湖工政发〔2013〕23号)执行。
2、2014年1月1日之后经费进账的项目(包括:创新平台、创新团队等),其科技工作量酬金的统计计算按照新文件《湖南工学院科技工作量酬金管理办法》(湖工科〔2015〕6号)执行。
三、延期结题的项目,以规定结题时间为依据计算工作量酬金;经费未按时进账的项目,以规定经费进账时间为依据计算工作量酬金。
四、2018年度科技工作量酬金的发放:
1、2018年立项,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之前经费已进账的项目,科技工作量酬金发放立项部分30%。
2、在2018年度及之前各年度立项,截止至2018年12月30日之前已经结题的项目发放结题部分70%。
五、如有转拨经费的项目,转拨经费部分不发放科技工作量酬金。
请2018年度有项目立项及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附件中查阅并认真核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9年12月6日前向科技产业处反馈。特此通知!
联系人:于文惠(15116815516 65516)(78231943@qq.com)
附件:2018年度湖南工学院科技工作量酬金统计表
科技产业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