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201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6年度立项的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不包括自筹项目)。
二、评价依据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沙巴体育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沙巴体育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
2.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文的《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湘社评〔2016〕6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下文的《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4.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等。
三、评价内容
1.专项资金政策情况。包括设立专项资金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政策目标设置是否科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政策实施的环境和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出现了适用范围相似或相近的政策、可否归并或整合。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包括整合后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内部是否实现了统一管理,是否建立了项目库;项目申报和确定是否严格执行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包括项目安排是否“散、小、乱”;是否存在多头申报、重复安排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政府采购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按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的情况;市县财政部门是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单位承诺的相关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
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浪费行为,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5.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是否完成了预算编制时提出的绩效目标,专项的实施效果如何,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如何,群众满意度如何。
6. 绩效自评报告要有资金安排使用和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使用效果,要查摆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今后工作打算。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于5月9日将自评审核评分表(附件2)、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电子稿发科技处邮箱。
五、其他
完成绩效自评后,省社科联和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专项资金支出自评工作质量进行审核评分,将评分结果公开通报,并对评分结果为“差”的单位进行约谈。同时根据自评工作质量和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省级专项资金开展复评。
附件:沙巴体育201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1. 201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绩效自评项目清单
2.2016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资金绩效自评审核评分表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参考)
4.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个性指标表(参考)
湖南工学院科技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