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暂行办法》,今年将进行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工作,请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6月12日起至6月26日为网上申报阶段。有关申报单位应先与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为省社科评审办)联系,在湖南社科网或湖南科研网的“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管理系统”内注册(已注册单位不用再注册)。然后各单位申报者在“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已注册的不用再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个人账号在线申报。申报成果鉴定的相关信息(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反响材料及证明等)须全部用pdf格式上传,每个文件不超过30m,若文件过大可分解成多个文件上传。个人申报材料须在所在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再提交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正式提交省社科评审办。
(二)2017年6月26日至30日为申报纸质材料阶段。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者须申报一份与网上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包括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纸质《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著作原件,论文、调研报告、反响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要求放入材料档案袋,并将《鉴定申请表》的封面复印后贴在材料档案袋面上。同时再将《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打印1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所有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报送省社科评审办,逾期不予受理。省社科评审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成果鉴定实行限额申报,指标分配为:
1.一本院校、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教科院申报不超过5项。
2.市州社科联、二本院校、省社会主义学院、省直工委党校申报不超过4项。
3.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高职高专、市州委党校申报不超过3项。
4.高校社科联、社科普及基地等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
(四)联系人
1.联系人:毛珂;电子信箱:78231943@qq.com ;
科技处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