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沙巴体育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及《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湖工人[2015]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9年度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考核与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
(一)名额
1、校级青年骨干教师15名。
其中11个教学院(部)各1个名额,4个省“双一流”建设学科(机械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材料学、工商管理)各1个。
2、省级青年骨干教师7名。(含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1、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范围:
主要从各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遴选。紧密对接湖南省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的要求,主要在湖南省正式发文公布的“双一流”学科,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示范)专业(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训基地和硕士点建设单位等平台的学科专业,以及本校长期稳定发展的特色学科专业中遴选确定。优先推荐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专任教师、科研人员。
2、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应具备条件(见附件1);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从校级骨干教师中选拔产生,当年申报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的人选可同时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应具备条件(见附件2)。
(三)遴选程序
(1)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
1、个人向学科、专业归属的教学院(部)申请,提交材料。(11月18日前)
①《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2份);
②反映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材料。近三年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6篇以上或在学院认定的权威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主持院级以上课题1项以上。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复印件(著作原件另附);
③分年度培养计划(一式2份);
④《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审表》、《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情况一览表》(各一式1份,提供电子稿)
2、二级学院(部)审核、选拔。(11月20日前)
二级学院(部)成立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查验和审核。对照《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湖工人[2015]17号)文件要求,评审、选拔出本单位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人选。同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将遴选对象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结果确认。(11月30日前)
二级学院(部)将遴选出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由院务会确认结果。相关材料及公示情况交人事处师资科。
(2)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
1、个人向学科、专业归属的教学院(部)申请,提交材料。(11月18日前)
①《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一式2份)、《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一式2份);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复印件(扫描件);
③反映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材料,其中提交6篇(部、项)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和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均需排名第一或独著),教研、科研项目提供3项(主持或排名前3),近三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院认定的权威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主持省级以上课题1项以上。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复印件(著作原件另附)。
④《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审表》、《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情况一览表》(各一式1份,提供电子稿)
要求②③项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装袋提交,且不超过2袋。纸袋封面标注好“名字,学院,专业学科”。提交的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申报人员向本人学科专业归属教学院(部)提交申报材料。
2、二级学院(部)审核推荐。(11月20日前)
二级学院(部)对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查验和审核。
3、材料复核。(11月25日前)
人事处、教务处、科技产业处组织复核,对所提供材料进行复核。教务处对教育教学相关材料进行复核,科技产业处对科研成果业绩相关材料进行复核,人事处对基本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4、组织遴选。(11月30日前)
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审,确定人选。
5、结果公示。(12月2日前)
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结果审核、确认。(12月10日前)
院务会对遴选结果进行确认。按照文件要求,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结果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和备案。
二、2015年度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
(一)验收对象
2015年确定的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验收检查内容
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所需材料
1、校级青年骨干教师验收所需材料:
①《湖南工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一式2份)
②《湖南工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一式1份,提供电子稿)
③培养对象的个人总结一份;
④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培养期内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及获得的各种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复印件(著作原件另附)。要求③④依序项装订成册。
2、省级青年骨干教师验收所需材料:
①《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一式2份)
②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培养期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由二级院(部)审核确认;
③培养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由二级院(部)审核确认;
④《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一式1份,提供电子稿)
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复印件(著作原件另附)。要求②③项依序装订成册。
三、2016年度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度确定的校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年度考核内容
2016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期为2017年1月-2018年12月。考核内容包括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所需材料
1、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①《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一式1份)
②《湖南省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一式1份,提供电子稿)
③分年度培养计划书1份。
2、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①《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一式2份)
②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考核年度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③反映培养对象考核年度内(2018年1月——2018年12月)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由二级院(部)审核确认;
④《湖南省普通高校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培养对象年度考核一览表》。(一式1份,提供电子稿)
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复印件(著作原件另附)。要求②③项依序装订成册。
四、其他说明
1、根据省里要求,所有参加省级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人员的个人材料及学校呈送的汇报材料均要进行网上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r.zt.hnedu.cn/jsc/。
2、2019年参加省级验收检查、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登录管理系统,按要求分别填写验收检查表或年度考核表,相关规定材料直接上传或扫描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有关《一览表》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进入管理系统直接导出后填写完善。所有网上报送的材料于12月6日下午5:00截止。参加省级申报推荐的人员网上报送资料时间另行通知。
3、所有参加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与考核的人员材料最终上交人事处时间为11月20日下午5:00前,电子稿发送至hgrscszk@126.com。
4、高校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确定、年度检查、验收检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暂停或撤销有关培养对象的培养资格,列入师德师风诚信记录档案,并视情节建议纪检监察等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附件1: 附件1湖南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docx
附件2: 沙巴体育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rar
附件3: 申报推荐相关表格.rar
附件4: 年度考核相关表格.rar
附件5: 验收检查相关表格.rar
附件6: 考核验收人员名单.doc
人事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