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采购人名称)的湖南工学院计算机公共课实践教学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进行校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学院计算机公共课实践教学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XCG-HY-2410023
3、最高限价:186214.70元
4、工期: 20天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湖南工学院计算机公共课实践教学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
计算机公共课实践教学中心建设工程 |
详见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1项 |
186214.70 |
186214.70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1.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1)如供应商具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投标人具有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新证)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打印件。
(7)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肆份,密封包装,加上封条。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1、本公告在湖南工学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1、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沙巴体育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 购 人:湖南工学院
联 系 人:陈程
联系电话:17873465539
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联系人:陈雨雯、郭晓宇
电 话:1857349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