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湖南工学院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实施办法》(湖工工字【2024】00 1号),经湖南工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会议议定,工会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暑期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疗休养活动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准则,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与遵守财经纪律相结合,以“鼓励先进,激发正能量”为导向,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有步骤、有计划地持续性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
二、疗休养对象
1、获得校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在职教职工。校级以上先进荣誉包括:省、市、厅以上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等;
2、在党、政、工、团、学各系统获得校级先进的在职教职工。各类学会、协会、民间社团等授予的荣誉不在其列;
3、近年来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4、工龄在20年(含20年)以上的、工作认真负责并取得良好业绩的教职工。
三、疗休养时间、地点
1、2025年教职工疗休养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
2、疗休养时间为每批次 5天(含往返时间),批次为:
第一批次:7月8日- 12日;
第二批次:7月10日-14日;
3、统一出发和返回地点:湖南工学院阳光大厅
四、疗休养人员名额分配及遴选
1、各分工会按照校工会分配的名额遴选出本分工会参加疗休养人员,并在本分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年6月23日17:00前报校工会审核。
2、2023年和2024年已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不能重复参加此次的疗休养活动。
3、校工会主席会议审定各分工会选报上来的疗休养人员名单,并统一安排疗休养工作。
五、纪律要求
1、各分工会要严格把关参与疗休养教职工的身体状况,必须是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教职工方可参加。
2、校工会要按照职工疗休养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确定好疗休养地点,做好疗休养人员安全和意外保险等事项。
3、审核通过后的疗休养人员由校工会统筹分配批次,无特殊情况,疗休养人员应服从出行批次的统一安排。
4、校工会确定后的疗休养人员不得私自换人或顶替,如发现此情况,其所属分工会负责人有责任配合校工会及时劝退,造成不良后果者,校工会提请学校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5、禁止赌博。
6、不允许带家属。
六、疗休养活动具体事项由校工会负责统筹安排。
校工会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