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季开学期间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维护全体师生健康安全,确保春季开学平安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湖南工学院传染病防控及报告制度》《湖南工学院健康教育及传染病防控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学生疫情防控管理办法》《湖南工学院通风与消毒规定》及教育、卫生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管控、快速响应”原则,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最大限度降低各重点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二、工作目标
1.提高师生的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降低传染病发病率,避免聚集性疫情发生。
3.保障教育教学活动平稳有序开展。
三、组织领导
1.成立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红卫
成员:党政办、宣传部、学工工作部、团委、财务处、后勤基建处及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副书记
职责:统筹防控工作,筹措经费,协调资源调配,监督措施落实,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基建处
主任:贺旭
成员:黄煜、周俊宏、张浦剑、蒋兰英、周孝辉
四、防控措施
(一)传染病宣传及返校工作
1、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及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学校官微、官网、班级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等重点传染病知识宣传,扩大覆盖面,帮助师生科学认识病毒特性和传播渠道,引导师生居家常通风、勤洗手,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主动做好假期出行以及返校途中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
2.学生在开学前若出现身体不适可向二级学院报告,审批后可适当延迟返校。
3.后勤基建处制作新冠等重点传染病知识宣传展板。
(二)健康监测与信息管理
1.晨午检制度:
各二级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要求学生加强健康监测,返校后落实晨午检制度,如发现有发热(≥37.3℃)、咳嗽、咽痛、皮疹、腹痛、腹泻等传染病疑似症状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告,并及时就医。
2.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各二级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因病缺勤缺课师生的病因追踪登记工作,并与就诊医院核实,疑似传染病病例由校医院跟踪核实,按要求由疫情报告人张浦剑上报属地疾控部门。
(三)校园管理
1.环境管理:
后勤基建处要加强学校环境卫生,2月17日至18日对校园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及消杀,清除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并在学生回校后一周每日对进行公共区域及宿舍进行消杀(2月19至25日也需每日消杀,公共区域的洗手间放置洗手液)。公共区域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消杀,高频接触物表(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增加消毒频次。
加强室内场所通风,教室、宿舍、食堂、阅览室等室内场所在使用期间尽可能保持通风透气,教室至少在每节课后要打开门窗进行一次彻底通风换气。
后勤基建处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避免传染病经食物、经水传播。
2.校园出入管理:
传染病流行期间,校外人员非必要不入校。
(四)就诊及物资人员保障
1.校医务室储备足量药品及物资。
2.在校医务室和C3栋3楼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室(配备独立卫生间、防疫物资),用于临时安置疑似病例,重病患者转送至指定医院。
3.后勤基建处负责要求珠晖区人民医院做好值班安排,就诊师生较多时,来校医务室就诊患者每增加100名则要求增加1名医生2名护士,并增设就诊室。
(五)医疗培训及应急处置
1.医疗培训加强医务工作人员对流感、诺如病毒感染等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知识的培训。
2.传染病例发现与报告:
发现新冠等疑似传染病病例,确诊为甲类或乙类传染病需在2小时内报告,其他乙类和丙类传染病在24小时内报告本地疾控部门。
3.疫情响应:
全校出现多例传染病关联病例或暴发疫情时,各二级学院需立即告知后勤基建处公卫专干张浦剑,报告疾控部门,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进行防控工作,配合疾控部门对病例活动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4.危重病例处置
如出现危重病例,立即拨打120并报告给所在部门,学院或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陪同送医。
五、疫情报告制度及监督落实
1.根据《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疫情报告人为张浦剑13575242340,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内容、时限,方式要求规范及时报送疫情信息。
2.领导小组定期抽查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3.对防控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的部门或个人,依规追责。
湖南工学院后勤基建处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