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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沙巴体育评选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273号)文件精神和《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学校决定在2025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25届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及参评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校纪处分,无任何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及违法违纪行为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专业实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6.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参加沙巴体育活动,身心健康。

7.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社会取得重大反响或为学校争得荣誉。

8.符合毕业条件及评选条件第3点规定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9.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

1)学术行为不端者。

2)经查实,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含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A.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B.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6.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可以不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7.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得为同一人。

8.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5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9.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名额分配

(一)各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名额

序号

学院

优秀毕业生(个)

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个)

校级

省级

1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6

14

16

2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39

21

3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36

20

4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9

16

5

商学院

45

25

6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30

16

7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5

8

8

理学院

8

5

9

外国语学院

14

7

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7

9

11

设计艺术学院

15

8

总计

274

149

16

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审核必须条件后择优推荐,建议每个学院推荐2-3人。

四、评选办法

各二级学院参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文件,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可以同时进行)。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班级提名。本人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注意: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有校级荣誉2项以上或省级荣誉1项以上,校级奖学金除外)提出申请,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二)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考察。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生由二级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及其他老师意见的基础上,二级学院党委初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材料交学生工作部;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二级学院将申报材料上报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并择优推荐,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材料交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推荐。学生工作部部务会议审议,报主管校领导、提交校长办公会会议审批,在校园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五、奖励标准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文件,校级优秀毕业生500元/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由省教育厅授予“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六、材料报送

(一)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2月2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一站式学生服务社区B1-107室)

1.《附件1湖南工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2.《附件2湖南工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填写省级优秀毕业生学生信息即可)

5.《附件6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

6.《附件7湖南工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奖金发放表》

7.《附件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8.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并将附件2、附件5、附件7、附件8电子发送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材料”,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2月2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数110西)

1.《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汇总表》(填写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学生信息即可)

3.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并将附件4附件9电子发送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学院2025届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材料”,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文件制定本学院的评定工作方案,并于2025年1月20日前上传学院网站。

(二)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事项。

(三)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四)要严格遵循“四不”原则,即不准在评选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准搞平均主义、拉票、受贿等;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奖金;不准将学生奖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

(五)请每个学院安排一名辅导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加入湖南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QQ群:1020670042。联系人:张艳霞(负责校级、省级优秀毕业评选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3575240252,电子邮箱:hnitxgxsk@163.com;伍玲(负责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734-3452245,电子邮箱:2192677409@qq.com。


湖南工学院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