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沙巴体育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综合管治的通知》要求,为扎实防范化解各类校园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风险,持续加强和提升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水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2024年10月1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校内道路交通有关违规行为处理措施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对违反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当事人由对口管理的职能部门确定处理意见。当事人为学生或教职工,所在部门当年评优评先要加大考虑其违规行为的权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将违规行为纳入扣分指标。
二、校内道路测速系统已正式运行,机动车校内行驶限速为20公里/小时。保卫部将定期对机动车在校内测速大于限速标准的行为进行如下处理:
(一)教职工车辆
1.每月5日左右在校园网通报一次上月各单位各部门校内超速情况(含单位及具体超速信息),其中超速不大于30公里/小时(含30公里/小时)的不通报车主姓名;超速在30-40公里/小时(含40公里/小时)的通报车主姓名(隐去姓名的第二个字);超速大于40公里/小时的通报车主姓名。通报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整改。
2.对超速(或占用消防通道)达4次/月及以上或超速在30-40公里/小时(含40公里/小时)的教职工发函致所在部门要求批评教育并留存相关记录;对超速(或占用消防通道)达8次/月及以上或超速大于40公里/小时的教职工车辆在系统中列入黑名单1个月(其间凭教职工证件也不允许违规车辆进入校园)。同时书面通报所在部门,所在部门当年评优评先要加大考虑其违规行为的权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将违规行为纳入扣分指标。
(二)外来务工人员车辆
对超速(或占用消防通道)达2次/月及以上或超速大于30公里/小时的外来务工人员车辆在系统中列入黑名单1个月;对超速(或占用消防通道)达4次/月及以上或超速大于40公里/小时的外来务工人员车辆在系统中列入黑名单1年。
(三)对所有超速大于6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车辆在系统中永久性列入黑名单。
三、本规定自2024年10月14日开始执行,2023年12月1日校园网发布的《沙巴体育明确校内道路交通有关违规行为处理措施的通知》同时废止。
四、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及时学习本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通知校内所有门店、后勤基建处负责通知食堂和物业公司认真、及时学习本规定。
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当前校内交通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师生员工(含归口管理的校内从业人员、对口接待的外来人员)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防止校内道路交通违规行为发生。
党政办公室
保卫部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