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沙巴体育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4〕30号)及《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工学字[202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沙巴体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必须是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成绩优秀的学生。当年由专科学校升入本科学校(专升本)的学生,作为新生对待,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属于学校本年度认定并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生活俭朴。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参评当学年度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优秀,并且属于学校本年度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应是校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二)国家助学金
1、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都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要保障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原则上获得资助。
2、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属于学校本年度认定并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生活俭朴
二、指标和经费安排情况
(一)各二级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情况表
2024年国家励志助学金指标分配 |
||||
学院 |
一等助学金指标 |
二等助学金指标 |
三等助学金指标 |
国家励志指标 |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
205 |
79 |
368 |
98 |
理学院 |
86 |
26 |
107 |
30 |
商学院 |
243 |
62 |
257 |
8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13 |
39 |
177 |
48 |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
162 |
54 |
240 |
66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163 |
68 |
323 |
80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88 |
37 |
164 |
43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184 |
60 |
266 |
74 |
设计艺术学院 |
100 |
2 |
6 |
17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280 |
10 |
19 |
48 |
外国语学院 |
90 |
21 |
91 |
30 |
总计 |
1714 |
458 |
2018 |
615 |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实行等额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两次发放。
三、评审流程及材料报送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申请:10月14日完成;二级学院评审、公示:10月24日完成;纸质材料、系统上报:10月25日完成。
(二)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10月15日完成;二级学院班级民主推荐、二级学院审定:10月24日完成;纸质材料、系统上报:10月25日完成。
(三)材料清单
1、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附件1):国家励志评审报告;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优秀事迹简介表;公示材料(网上打印盖章)。
2、国家助学金材料(附件2):国家助学金评选报告;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志愿服务暨公开承诺表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统计表;公示材料(网上打印盖章)。
四、工作要求
(一)评审拟推荐学生名单应在院系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周六周日等法定节假日不算公示时间)。
(二)表格统一使用资助中心通知的附件表格,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汇总表请学生确认信息并签名,特别注意学生姓名、入学年月、学制要准确无误,避免错误的信息给后续的工作带来不便。
(三)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评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细则,并安时间节点完成报送。
(四)评定过程中要执行“三公示”:班级、学院、学校三个层级公示。
(五)各二级学院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遗漏;严禁在资助对象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优亲厚友、拉票、受贿或设置任何附加条件;严禁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隐私信息;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资金;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金或保管学生银行卡。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报送邮箱:422696137@qq.com
联系人:袁野
联系电话:0734-3452136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
附件2:国家助学金材料
湖南工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