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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窖酒业有限公司在其设立的“湘窖·我的大学梦”公益助学基金中拨款设立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湘窖·我的大学梦助学金资助项目。根据《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湘窖·我的大学梦”助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设置

2024年“湘窖·我的大学梦”助学金设置:资助家境困难学生60名,5000元/人。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湖南籍大一在读学生。湖南籍指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各地市州;

4、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符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经济困难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标准(即入库)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在役军人退伍军人或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优先考虑;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立志在大学期间无不及格科目,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百分之五十。获资助者应承诺在校学习期间达到资助条件,否则自愿放弃资助,退回助学金。各二级学院对上报学生的成绩承担检查核实责任及已发放助学金的追回责任。学年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将上一年度接受资助学生的学习情况汇总上报教育基金会,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负责将已发放助学金退回教育基金会账户。退回的助学金用于资助下一年度的经济困难学生;

6、生活俭朴在校外租房、日常生活中有高端消费行为者,不得申请;

7、进入本校后,未参与社会公益组织或资助单位的助学金资助已获得湘窖·我的大学梦公益助学金资助的不重复享受;

8、服从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的管理,积极参加学校或基金会组织的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所需材料:《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湘窖·我的大学梦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当地基层组织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文件原件以及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暨公开承诺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等;

2、各学院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据《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湘窖·我的大学梦助学金实施细则》的精神与要求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将通知事项及时、明确告知学生;

3、学院提交推荐名单前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发现所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4、各学院党委指定专人作为具体工作联系人,910日(周)前将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1011室)。请各学院于927日(周16:00前将推荐学生的纸质材料统一交至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101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621246130@qq.com。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联系人:罗维老师,电话:61692。

四、其他

申请2024年“湘窖·我的大学梦”公益助学金视为作出以下承诺本人自愿无偿将个人相关信息、照片以及参加2024年“湘窖·我的大学梦”公益助学基金的影像资料用于宣传报道等公益性用途。

附件1:2024年湘窖·我的大学梦”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2:2024年湘窖·我的大学梦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2024年“湘窖·我的大学梦”助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4:《2024年“湘窖·我的大学梦”助学金证明材料模板》

                                     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