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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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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湖南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沙巴体育进一步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学校决定暑假前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现就校园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1.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整改

2.学校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 学校建筑安全(牵头单位:后勤基建处)

重点检查校舍安全“四性”,校舍安全隐患消除、风险管控、整改销号等情况;校园及周边场地、山体等可能存在的滑坡、管涌、泥石流、地面崩塌、岩溶塌陷和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校内窨井盖安装、养护、维修、管理等情况;基建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施工区与教学区是否隔离管理,检查基坑开挖、模板支撑等分项工程,塔吊、脚手架等设备安装、运行、拆卸等施工环节。

2.特种设备安全(牵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助单位:教务处、后勤基建处)

重点检查校内存放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和电梯、起重机械、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含气瓶)、配电房、变压器等设备设施,检查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使用、修理、检验、检测等方面状况和安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登记使用、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消防安全(牵头单位:保卫部)

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员是否落实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器材、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指示标识等配备及完好性情况;消防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等。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计算机房、实验室、图书馆、档案室、库房、消防控制室以及油气输送管道等重要部位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等;重点排查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宿舍、食堂等外窗防盗网设置情况,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是否设置卷帘门、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的设施;重点检查学校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施工动火动焊现场等敏感场所动火审批、持证上岗、安全防护、夜间值班巡查等落实情况。

4.食堂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后勤基建处)

检查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购、加工、储藏、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防火、防盗、防投毒、防食物中毒等措施是否得当;饮食卫生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执行落实情况等。

5.门店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检查校内经营食品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购、加工、储藏、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防火、防盗、防投毒、防食物中毒等措施是否得当;饮食卫生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执行落实情况等。

6.宿舍安全(牵头部门:学生工作部,协助单位:后勤基建处、保卫部)

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电气火灾消防隐患,宿舍内使用蚊香、私拉乱接电线、不及时关闭切断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学生用电是否规范, 空调是否及时关闭;是否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器具;使用蚊香等物品时是否采取保护措施且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是否存在赌博、收养宠物、宿舍卫生脏乱差、私自在校外住宿、擅自调换宿舍等问题进行检查。查处宿舍内藏匿管制刀具、反宣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7.学校燃气安全(牵头部门:后勤基建处,协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等问题;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通风、燃气具是否完好、管线是否破损、是否漏气;重点检查学校锅炉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及锅炉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受压部件是否存在安全缺陷,检查消除有安全隐患的使用液化气钢瓶的现象。严防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

8.实验室安全(牵头部门:教务处)

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及上墙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是否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实验室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实验室用电、用氧、用气等是否规范;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危险气体、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外安全距离、重大危险源、自动控制系统和防火隔爆、应急处置设施,固体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场所。

9.公共安全(牵头部门:保卫部,协助单位:学生工作部、后勤基建处)

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校园内部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校园道路交通秩序运行情况、安全标识设置情况;校内机动车违规超速、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等落实情况等。

10.用电安全(牵头部门:后勤基建处)

学校各用电单位是否遵守用电管理规定;校内供用电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开展日常安全用电检查情况等。

三、具体安排

1.自查整改(7月5日-7日)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仔细检查,切实把安全检查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2.学校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7月8日)

1)7月8日上午,各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各个专项安全检查。

2)7月8日下午,学校组成检查组分组对教学、生活区域的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检查。

教学区域组参检单位:教务处、国资处、后勤基建处、保卫部、物业公司。联络人:欧平生 (电话:68944)

生活区域组参检单位:学工处、国资处、后勤基建处、保卫部、物业公司。联络人:聂鹤群  (电话:61402)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通知安排于7月8日前做好自查整改,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汇总后在7月10日17:00前报送到保卫部欧平生(电话:68944、邮箱:1980618474@qq.com)处。

2.各部门、各单位,各检查组要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加强防范、督促限时完成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3.此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将纳入综合治理、消防工作年度考评。

 

                         湖南工学院保卫部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