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沙巴体育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和推动学校聚焦我省“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研教改,潜心教书育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加快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现决定组织开展湖南工学院第七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应立足沙巴体育人才培养定位和办学特色,在突出教学特色和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围绕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育质量保障、优化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进行申报。
原则上,各学院至少申报2项,没有学生的学院(部)至少申报1项,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学院(部)合作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部)联合完成的项目,由第一主要完成学院(部)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性突出;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推广成效明显。
2.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扎实,具有省(校)级已结题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重大教改成果支撑;研究及实践成果丰富,除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外,还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建设成果、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教材建设、高水平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新闻报道及推广应用效果等。
3.拟申报的成果项目一般应经过不低于3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教育教学实践应用。
4.所申报的成果应是过去未参加过各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成果,已参加过评选但确有新的突破性发展的成果,可继续申报。
三、申报要求
集体完成的成果,由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申报。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只限申报一项;作为成果完成人,不得超过2项。
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该满足下列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申报前三年未出现严重教学事故、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下同),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离退休人员在职期间所取得的成果可以以完成人身份申报,但不宜作为主要完成人申报。
四、申报程序
1.预申报:各单位组织教师召开研讨会,制定教学成果奖凝炼的近期目标和2-5年的培育规划,并推荐今年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学成果,于7月5日下午5点前将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学大楼801室。
2.正式申报:各单位做好统筹规划,确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领域和申报团队,于7月29日前正式提交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
3.评审与公布: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本次设立特等奖(可空缺)、一等奖及二等奖,具体奖励数量和各等级奖项数量根据申报的数量进行确定,总奖励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量的70%。同时择优培育推荐参评湖南省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材料
1.《湖南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一式1份。申报书需单独装订,电子版以“姓名+成果名称”的方式命名。
2.教学成果报告一式1份(见附件3)。教学成果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单独制作文件或文档,且不得包含任何完成单位、主持或参与人员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电子版以“成果名称”的方式命名。
3.成果及其支撑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教材、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支撑证明材料需附目录。
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书封页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个项目装1袋,多于1袋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审核后集中将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版于7月29日前报送至教学大楼801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以“单位+教学成果奖”命名的方式统一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207910667@qq.com。
联系人:王老师;短码:64258。
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湖南工学院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