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湖工党发[2023]26号)规定,为高质量完成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湖南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重点问题、具体问题,由责任部门(单位)牵头与协助部门(单位)配合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
2.实施方案应对照整改目标任务、预期成效提出阶段性目标任务、详细举措,明确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各部门(单位)同时确定主抓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负责人。
3.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进行督查。
4.请各部门(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经部门(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的实施方案(含实施计划表)报送到审核评估整改办公室(教学大楼802室),电子稿发邮箱:hnit_edu@sina.com。联系人:李治军,电话:63854。
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