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教学工作评价方案(2021年修订版)》(湖工教评〔2022〕2号)要求,学校对14个二级教学院(部)开展了2023年度教学工作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14个二级教学院(部)2023年度教学工作评价结果均达到了合格标准。
二、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二级教学院(部)结果如下表:
奖励等级 |
名额(个) |
教学院(部) |
一等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二等 |
2 |
商学院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
三等 |
4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三、商学院评定为“2023年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
公示期为2月26日至3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监察处(电话3452057)或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电话3452230)反映。
湖南工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