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在欢庆第38个教师节之际,学校将组织对从教三十年教职工进行慰问。现就做好“从教三十年教职工”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1992年8月底前参加工作、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以上(含三十年)的在编教职工均可进行登记。
二、登记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从教三十年教职工”登记表》;
2、所在单位(部门)初审;
3、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通报登记情况;
5、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发放纪念品,由所在单位(部门)组织实施。
三、完成时间
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推荐要求在8月31日中午12点前完成,材料报送至教学大楼1007办公室。联系人:伍玲,联系电话:18473457558。
四、其他说明
今后,学校将定期开展该项登记工作;若在本次登记工作中存在符合条件但未进行登记的情况,可以在今后的登记工作中进行补充。
以上通知。
人事处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