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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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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部门:

2021届毕业生即将开启新征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秉承“文明、有序、便捷、高效”工作原则,为确保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日程安排

2021届毕业生统一离校时间:6月10日。

离校系统集中开放时间:6月4日9:00—6月10日16:00。

二、工作安排

(一)教务处

联络员:李天生  联系电话:66168

1、负责毕业生考试等工作:本科生学位英语和计算机考试工作在5月18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生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

2、牵头做好毕业典礼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毕业典礼暂定6月9日上午9:00);

3、负责毕业证发放工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时间为6月10日上午8:30;确认毕业生网上离校系统中“毕业证下发”环节各二级学院具体审核人,并填写《离校系统各环节审核人及审核地点一览表》(见附件)于5月28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部)。

4、负责毕业生学籍整理,7月15日前完成。

(二)财务处

联络员:邓忠辉  联系电话:61118

1、清理毕业生学杂费,通知各项欠费毕业生在6月8日前交清相关费用,如未交清各项费用,由财务处将学生名单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按规定处理,如无欠费则通过;

2、6月8日前,发放毕业生各类奖(助)学金等;

3、6月8日前,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做好毕业生退费工作。

(三)学生工作处(部)

联络员:刘    联系电话:65655

1、与各部门协调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2、办理毕业生乘车优惠证明;

3、组织宿舍房管员配合学院一起完成毕业生宿舍财产清查、钥匙收缴等工作。

(四)组织部

联络员:段    联系电话:66270

做好毕业生组织关系的转出等工作。

(五)宣传部

联络员:彭    联系电话:65651

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加强宣传报道,做好优秀毕业生的事迹宣传等工作。

(六)校团委

联络员:杨周宁  联系电话:68255

1、清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确认毕业生网上离校系统中“团组织关系转接”环节各二级学院具体审核人,并填写《离校系统各环节审核人及审核地点一览表》(见附件)于5月28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部)。

2、加强沙巴体育建设,为毕业生离校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七)招生就业处

联络员:贾东风  联系电话:61045

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发放毕业生派遣单等工作。

(八)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联络员:周亦昊  联系电话:61286

清理毕业生宿舍财产等工作。

(九)后勤管理处

联络员:赵世华  联系电话:66350

1、组织毕业生于5月20日至6月3日完成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做好清退毕业生水卡、餐卡等结算工作;(应届毕业生可在充值点进行退钱,水卡退费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0日;餐卡将于6月10日起停用,卡内余额由财务处统一退至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卡内)

3、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保卫处

联络员:马福兴  联系电话:61210

1、加强安全巡逻,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维稳工作;

2、处理学生纠纷,化解矛盾,营造和谐校园环境。

(十一)图书馆

联络员:杨    联系电话:69125

负责毕业生图书归还工作,6月3日前清理毕业生借书情况,及时在毕业生离校系统中更新学生图书归还数据,如无欠书欠费情况则通过。

(十二)档案馆

联络员:耿婷婷  联系电话:66007

负责档案收集与整理的组织工作。5月14日前档案馆与各二级学院协调,负责安排各学院毕业生档案归档时间。同时,由档案馆做好联系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

(十三)网络信息中心

联络员:陈青青  联系电话:65431

统筹安排毕业生离校系统的维护工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熟悉、使用系统提供技术支持。毕业生离校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4日至6月20日。

(十四)各二级学院

1、按照《湖南工学院2021届毕业生思想教育方案》要求,开展文明离校等主题教育活动;

2、毕业生离校前,确保就业信息的及时准确录入,有效提高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3、负责确认毕业生网上离校系统中“离校资格审核”环节本学院具体审核人,并填写《离校系统各环节审核人及审核地点一览表》(见附件1)于5月28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部);

4、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管理人员深入学生宿舍,掌握情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热情服务;

5、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6、协助后勤管理处组织毕业生做好体检并填写《毕业生体检表》;

7、加强检查和督促,组织做好毕业生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

8、积极做好毕业典礼的组织协调及本学院的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学生毕业之后,确因学习事宜需推迟离校,本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登记汇总,交学生工作处(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由学生工作处(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协调各二级学院办理临时住宿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统一思想,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二级学院于5月25日前提交《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交学生工作处(部)学生事务科。

3、各部门要规范流程,简化手续,耐心热忱地为毕业生离校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具体待办事项见附件2)。

 

湖南工学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