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长办公会精神(院长办公会纪〔2020〕19号),为准确掌握房屋及办公设施使用情况的需要,学校资产清查小组将对全校房屋及办公设施进行清查。请各二级单位在2021年1月13日前对本单位上述资产情况做好详细登记。2021年1月14日起,清查小组将到各单位核实确认,请各单位如期做好登记准备工作,并协助学校清查小组实地清查。
湖南工学院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