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纪通[2020]03号
全体师生员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学院纪委根据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发布如下禁令:
1.严禁不执行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阳奉阴违、消极应付。
2.严禁不认真落实工作要求,擅离职守、推诿扯皮以及防护防控不到位。
3.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以及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4.严禁擅自发布、泄露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发表沙巴体育疫情防控的不实言论,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5.严禁举办和参加各类聚会、集会、庆典、聚餐等活动,在岗人员不得串门串岗。
6.严禁学生擅自提前返校,严格执行延迟开学的决定。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师生员工非工作安排不得私自进入校园逗留。
8.严禁组织和参加校外实践教学活动与培训,提倡师生员工尽量取消外出旅游、研学、探亲等出行计划。
9.严禁各二级单位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提倡创新使用网络和电话等办公方式,少开会、少集中。
10.严禁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控款物。
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师生员工务必念好“宅”、“洗”、“戴”三字经,严格遵守、坚决执行以上禁令。该禁令自发布之日执行,至疫情终止后解除。(疫情终止应根据上级有关行政部门指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
中共湖南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