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全体学生:
截止到2019年12月26日,绝大部分学生已交清学费及代收费,但仍有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欠费。为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确保学费等相关费用及时、足额上缴,现将收费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
学费、住宿费是学校收入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事业发展。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是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尽义务,学生应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观念,主动及时足额的缴纳学杂费,不得拖欠。
二、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指导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无力缴清学费的学生,学校提供了包括“奖、勤、助、贷、补、免”等六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以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上困难,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如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所在学院按相关程序向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学管理中心等部门提出申请。
如果走绿色通道,已办理贷款的学生仍需要将教材费、空调费等代收费缴清。
三、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
财务处已将截止到2019年12月26日的学生欠费名单统计公布(见附表),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名单,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督促欠费学生在2020年3月1日前将所欠学费存入在财务处登记的建设银行卡号中,由财务处集中批扣上缴,或者由欠费学生通过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平台微信自主缴费。
四、对于无特殊原因未缴清学费及代收费的学生,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1、教务处将对本学年未缴清学费的学生,不给予学年学籍注册。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者,按《湖南工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2、网络信息中心将对欠费学生的校园卡进行冻结,缴清后再开通。
3、毕业班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4月底前缴清全部学费及代收费,如未缴清,招生就业处将不予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处将不予签发《毕业生登记表》,教务处将对未按时履行缴费义务者,取消其毕业资格。
湖南工学院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