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公有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13〕11号)及学校现实情况的需要,下列教职工租住学校公有周转房的租赁期已满。按文件精神应及时将公有周转房退回学校。现将公有周转房租赁期满的教职工名单公布如下:
严玉婷、周巧巧、黄飞、陈平、段磊、谭进、钟巧、黄丹、欧金花、杜鸣笛、邹莉、尹帅(共计12人)
上述名单中的教职工,如无异议,请在11月25日前到学校资产处房地产管理科(教学大楼716室)办理周转房退房手续。如过期未办理相关手续,将按《湖南工学院公有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按市场价(7/㎡/月)的两倍收取房租(该租金标准有效期1年)。
请教职工理解、支持并配合学校开展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