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体育申报2016年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学院“强师兴校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带动全院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学院决定2016年继续资助一批中青年学科专业骨干教师出国留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留学时限
1、学科专业骨干教师出国留学;
2、留学时限为6个月;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校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
3、在校工作期间,曾通过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留学归国的人员,归国回校工作须满5年;
4、未曾受学校选派并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
5、身心健康;
6、根据学校规定或与学校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须由一名学校在职教职工(配偶、父母亲、子女除外)担保,方可推荐申报;
7、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讲师以上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8、没有国外学历教育背景;
9、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与海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有一定的合作交流基础;
10、外语水平较好;
11、《湖南工学院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经费支持与派出要求
1、学院按以下内容和标准进行经费资助:国际往返旅费一趟、签证费,其他费用以奖学金形式包干,包干标准(人民币)如下:美洲(北美地区5万元,南美地区为2万元),欧洲(欧盟国家5万元,其他国家3万元),亚洲4万元,澳洲5万元。此外,赴英国留学人员,经学校审批,可报最高不超过1000英磅的板凳费。奖学金在派出前,可一次性借支。
2、根据学院国际合作交流事业的发展需要,2016年度学院共资助8名教师出国留学,此次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不面向外国语学院语言教师。
3、申请人派出前应获得国外大学邀请函。未能获得国外大学邀请函的申请人,通过专家评审以及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批后,由学校联系国外接收单位后统一派出。
四、申报时间与程序
1、申报程序:个人申请→部门、院(部)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批→公示→签订协议、派出。
2、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
3、项目受理:国际合作交流处。
4、联系人:彭艳,电话3452307,手机短码:67278。
国际合作交流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