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体育中国共产党湖南工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经上级党组织和中共衡阳市委批准,学校党委决定于2021年4月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南工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三次党代会”)。根据《中国共产党湖南工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工作方案》和《中国共产党湖南工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精神,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认真做好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第三次党代会的重要基础。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出发,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代表选举各环节工作,广泛发动全校党员积极参与,严格审核把关,严肃选举纪律,大力宣传代表的先进事迹,使代表选举产生过程成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生动实践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过程,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过程。
二、代表条件
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议事能力强。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协作,爱校敬业,道德品质好,要求自己严;
4.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党员、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代表条件,认真听取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切实做好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推荐、考察和选举工作,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代表选出来。
三、代表的组成与分配比例
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名额拟定为161名。其中各级领导干部、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工人、学生、离退休老同志,妇女和少数民族的代表都应占一定的比例。具体名额分配方案以《中国共产党湖南工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湖工党发〔2021〕5号)规定为准。代表名额的分配,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代表的选举,在坚持代表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性,各方面代表人数的比例要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将作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分配到各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2021年3月29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各二级党委(总支)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代表选举工作(2021年3月28日前)。根据学校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支部充分讨论酝酿进行推荐提名。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在党委(总支)范围内,按照不少于代表20%以上的差额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2021年3月28日前);各二级党委(总支)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从各党支部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中按照不少于代表20%以上的差额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2021年3月29日前);
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和推荐情况说明及时报党委组织部(2021年3月29日前);
各二级党委(总支)与党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后,根据学校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照不少于代表20%以上的差额,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2021年3月29日前),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2.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021年4月3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各党委(总支)召开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向学校党委报送《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3.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2021年4月7日前完成)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召开党委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程序及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同意后,及时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批复。
4.确定代表候选人及正式选举(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
接到校党委批复后,各二级党委(总支)召开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然后直接采用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差额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5.选举结果报批(2021年4月13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各党委(总支)将代表选举情况总结(包括参加选举的支部数、党员数、选举方式、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等),同时附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及其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
6.学校党委批复
学校党委接到报告后,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作出同意批复。
五、工作要求
1.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做好第三次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各党委(总支)要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对代表酝酿和选举工作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组织活动。要通过选举党代会代表的过程在党内营造更加民主集中,团结统一,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全校广大党员的政治热情和政治责任感,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努力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学校第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充分发动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代表的选举工作,保证参与率。各党委(总支)在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之前,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校党委沙巴体育召开第三次党代会的文件,明确代表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和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等。除了保证所有在校的党员能参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选举外,对那些党组织关系在单位的流动党员(外出学习、科研和实习、探亲等)可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上门或打电话等形式征求意见。总之,要通过组织程序让每一位党员了解精神,参与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行使好民主权利。
3.切实加强领导,保证代表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代表的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各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把代表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委(总支)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制定本选举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对选举人在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校党委,确保代表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中国共产党湖南工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
附件2:中国共产党湖南工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附件3:中国共产党湖南工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4:中国共产党湖南工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附件5:选票
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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