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体育陈海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湖工组干〔2016〕9号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经党委研究决定:
陈海辉同志任党政办公室行政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罗琨同志任党政办公室法律事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卢瑞玲同志任党政办公室教育阳光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雨桂同志任党政办公室机要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彭国柱同志任组织部(党校)组干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伍小乐同志任宣传部(统战部)宣传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何伟军同志任宣传部(统战部)统战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丹同志任宣传部(统战部)校报编辑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勇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琪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学生资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静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保安同志任工会综合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幸同志任工会女工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毛娜同志任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本强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严亚周同志任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艳秋同志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芳芳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伟平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干部试用期为2016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0日。
以上干部因岗位职务异动,原职务自然免去,不另行文。
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
2016年7月11日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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