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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一环节评估自查的提示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14-04-21 打印本页

一、评估目的

对第一环节前段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看动员部署是否覆盖到位,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有效,看征求意见是否广泛深入,看边学边改是否结合紧密,切实做到“五不放过”,严把工作质量关,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打牢基础,确保活动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

二、评估标准

检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是否合格,重点要把握以下十项标准:

1.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扎实到位,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动员覆盖率达到100%。

2.学校直属(附属)单位所有基层党组织和机关内设机构所有党支部均开展了思想动员和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参学率达到了100%。

3.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原原本本通读了中央和省委规定的4本必读学习材料。

4.学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二级院系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所有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2天。

5.学校党委、二级党组织均开展了“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所有党支部都开展了“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全体党员干部都开展了“五项教育”、“五项反思”大讨论。

6.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均开展了“党组织书记作一次动员讲话、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一次辅导报告、请先进典型介绍一次事迹、观看一场群众路线教育专题片、集中开展一次专题讨论”等“五个一”活动,举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培训率达100%。

7.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要到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开展一次以上专题调查研究。

8.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了意见,领导班子及每位班子成员都征求到了存在“四风”问题的意见,并对意见进行了梳理汇总。

9.领导班子及成员听取意见态度诚恳、渠道畅通,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征求到“四风”方面的意见满意。

10. 坚持了边学边查边改,研究制定了解决本校存在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制度。

三、评估要求

开展评估工作要严格标准、严格要求、逐项过关、确保质量。

1.掌握方法。各高校要对照评估的十项标准进行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由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省委督导组审查,省委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对督导高校第一环节进行分析评估。按照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各个环节都让群众提意见、让群众来监督、让群众作评判的要求,各高校要将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征求到和自身查摆出来的意见(个别比较严重或比较敏感且不便反馈的问题交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掌握)进行分类整理,填入征求意见民主评议表(样表见附件),由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委督导组审核把关后,发本校机关各处室、党支部,由各处室、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评议,也可以发到直属(附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服务对象代表进行评议,看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听到了哪些意见,听到的意见够不够、准不准,查摆的问题透不透、深不深,有没有需要补充的问题。并把干部群众评议的意见,通过适当方式反馈给有关领导干部。如果群众评议满意率低的,要重新组织自查问题,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2.边评边改。各单位要结合评估工作,查漏补缺。党员干部未参加学习动员的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补课”;参学率、集中学习时间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补学”;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所属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集中讨论效果不好的,要进行“回炉”;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征求意见没有聚集“四风”问题的,所征求的意见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补火”征求意见。群众意见比较大、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要抓紧解决,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要抓紧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3.严格把关。各高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自查评估工作。省委督导组对评估工作要认真督促检查,严格标准不放松,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该指出的要严肃指出,该纠正的要敢于纠正,该“返工”的要督促“返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对各高校第一环节工作进行暗访抽查,对第一环节工作问题突出、明显走过场的高校将责令返工重来,对主要负责同志将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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