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高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转发<湖南省高等学校“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39号)和《沙巴体育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48号)要求,为推进省属高校聚焦反对“四风”,扎实有效开展边整边改工作,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决定对全省所有本科高校和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进行督查。现就做好这次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4年6月9日—6月15日。每个单位督查半天时间。
二、督查内容
1.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边整边改工作的重视情况。主要了解学校是否研究部署边整边改和专项整治工作;是否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整改,并经常深入所联系的基层单位督促指导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
2.学校边整边改的主要措施和成效。主要了解学校在反“四风”、改作风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对哪些问题进行了整改;是否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关切,切实解决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师生员工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实行开门搞整改,及时将整改的问题、整改的进展情况向师生员工公布,师生员工是否了解整改什么、整改得怎么样,对整改的结果是否满意;是否将整改“四风”问题与剖析问题原因、开展对照检查结合起来,领导班子成员是否主动认领问题,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是否针对整改的“四风”问题,着手建章立制,目前修订完善了哪些制度规定。
3.学校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了解学校是否按照湘群组发〔2014〕39号文件精神,围绕18项整治任务,落实“五有”(有工作目标、有主要任务、有职责分工、有时限要求、有具体措施)工作要求;是否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号”、“销号”制度;是否对照整改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加强督促检查。
三、督查方式
1.听取学校党委简要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2.查看学校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等。
3.重点实地了解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公款接待、公款出国(境)整改情况。
4.随机走访2个二级院系领导和部分教师员工,了解边整边改情况。
四、所督查单位分组安排
本次督查由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派出5个督查组,每组4名同志,分别督查9-10所省属高校。
第一督查组:督查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女子学院、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信息职院、湖南商务职院、湖南艺术职院、湖南食品药品职院、湖南理工职院等10所高校。
第二督查组:督查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商学院、邵阳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吉首大学、怀化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等9所高校。
第三督查组:督查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湖南工业职院、湖南大众传媒职院、湖南科技职院、长沙民政职院、湖南交通职院等10所高校。
第四督查组:督查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院、湖南水利水电职院、湖南安全技术职院、湖南现代物流职院、湖南机电职院等10所高校。
第五督查组:督查南华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工学院、湘南学院、长沙学院、湖南外贸职院、湖南工程职院、长沙环保职院、湖南生物机电职院、湖南体育职院等10所高校。
五、督查工作要求
1.请全省所有高校(包括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按照本次督查通知精神,认真梳理总结学校在整改落实方面的做法,撰写材料,并将电子版及时上报省委活动办整改督查组。
2.请纳入督查范围的各高校(包括高职高专院校)按照本次督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各督查组要合理安排好督查时间,及时与被督查学校沟通衔接,认真负责搞好督查。督查结束后,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督查组组长签字后,于6月20日前上报省委活动办整改督查组。(联系人:叶建武;联系电话:15084911155;邮箱:898156551@qq.com;省委招待所2092房。)
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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