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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沙巴体育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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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教群办〔2014〕6号

转发《沙巴体育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

各高校、市州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长沙市一中:

现将省委活动办《沙巴体育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湘群办发〔2014〕39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逐条逐项,扎实整改,并对前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切实做好各项迎检的准备工作,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省委活动办的评估验收。

省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沙巴体育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

湘群办发〔2014〕39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属高校和企业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各督导组: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沙巴体育切实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取得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效果,经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定于9月下旬对市州、县市区、省属高校和企业、各行业系统、省直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检查评估市州、县市区及直属部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省属高校和企业及下属单位,各行业系统、省直机关第二批活动单位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党组织整改措施(整改问题清单)和党组织负责人的个人整改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

2.重点检查评估市州、县市区委常委班子,省属高校和企业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市州、县市区委常委班子,省属高校和企业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抓整改的情况。

3.重点抽查评估市州、县市区委、省属高校和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个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专项整治情况

在全面落实中央、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评估以下专项整治项目。

省属高校重点检查评估的专项整治项目(共19项)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3、整治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吃喝;4、整治“庸懒散”;5、调整清理多占办公用房;6、清理清退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7、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8、整治“吃空饷”;9、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10、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11、清理高校领导干部企业兼职;12、清理高校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13、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14、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15、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16、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17、纠正豪华铺张办庆典晚会问题;18、规范科研行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19.根据高校实际,集中解决几件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市州、县市区重点检查评估的专项整治项目(共22项,略)

省属企业重点检查评估的专项整治项目(共18项,略)

(三)建章立制情况

根据中央、省委部署的制度建设任务,按照湘群办发[2014]35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制度建设情况。

1.对接中央和省级层面明确要求制定配套办法和措施的16项制度,逐一出台相关配套制度的情况。

2.针对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等方面的制度漏洞,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制度的情况。

3.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特别是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加强制度执行的情况。

(四)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按照中组发[2014]13号、湘组发[2014]9号文件要求,检查评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情况。重点检查湘组发[2014]9号文件中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9个方面任务的落实情况。

1、深入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2、以村、社区为重点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3、全面推行结对帮扶制度;4、推动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5、严格党员教育管理;6、健全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7、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8、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9、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在2014年底进行考核评估。

三、评估方法

1.对照自查。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对照检查评估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对照“两方案一计划”、整改问题清单和重点检查评估的专项整治项目,一项一项检查抓得怎样,整改落实到什么程度,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该补火的抓紧补火,该返工的坚决返工。撰写自查评估报告,要对照重点检查评估项目,逐项列出所采取的整治措施、整治的进度、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对进展缓慢、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逐项说明原因。

2.督导组检查把关。省委各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调研、明察暗访、选择部分基层单位对整改效果组织群众评议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在此基础上认真审查督导单位的自查评估报告,并签署审核意见。有关厅局主管的企业和高职高专的自查评估报告应报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3.全面检查评估。省属高校和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由省教育系统和省国有企业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全面检查评估。各行业系统和省直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由各行业系统和省直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全面检查评估。市州的整改落实情况,由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全面检查评估,并抽查评估部分县市区的整改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全面检查评估的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检查评估具体方案和评估实施细则,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各地各单位,采取听汇报、个别访谈、明察暗访、组织基层群众评议等方式进行检查评估。要严格审核各单位的自查评估报告和督导组签署的审核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综合评估意见。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省属高校和企业、各行业系统和省直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的检查评估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评估结果运用

1.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综合评估不合格。所检查评估的项目有一项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交办的“12380”群众举报案件办结率低于80%的;组织基层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综合汇总基层单位群众测评结果,总体评价满意度低的;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有关数据经调查核实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的。

2.按照湘群组发[2014]74号文件要求,综合评估不合格的单位,由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在全省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并限期整改,整改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总结会。

3.集中宣传报道整改落实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各市州、省属高校和企业于2014年9月30日前把经省委督导组审核签字后的自查评估报告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省教育系统和省国有企业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各行业系统和省直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形成检查评估工作总结报告,于2014年10月10日前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谭华坤,邮箱1224011065@qq.com,电话15874253373)。

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

报: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第一巡回督导组。

送:省委常委,求发、来山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

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中共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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